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优良学风班风建设,切实加强助理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级助理班主任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级助理班主任
二、评选项目
优秀助班负责人、优秀助理班主任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谦逊、真诚并热心为2024级新生服务,积极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必修课挂科现象。
4.综合能力强,能充分发挥好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二)其他条件
1.优秀助班负责人
以高标准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争做先锋模范,协助助班指导老师建设、管理助班团队,助班团队管理成效佳,所带助班团队有出色工作成绩。
2.优秀助理班主任
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凝聚力强,任期内所带新生无违纪违规记录,所带班级获得学院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或所带新生多人获得学院级及以上荣誉。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填写申请表,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根据提交的申请择优推荐(各学院评选人数控制在本学院助理班主任总数的40%以内),并从中分别推荐助班团队负责人作为“优秀助班负责人”候选人。
(三)综合评审
“优秀助班负责人”采取综合成绩评定方式,满分为100分,最终得分85分以上的助班负责人可确定为“优秀助班负责人”候选人,如低于85分则自动转为“优秀助理班主任”。具体成绩评定方法: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结合材料及日常工作任务完成度等综合考察评分占40%,助班指导老师占20%,新生班级带班辅导员占20%,学院助班评分占20%。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将对“优秀助理班主任”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对本学院2024级助理班主任进行考核,按照评选条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
2.各二级学院于4月21日(星期一)17:00点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到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高要校区交至行政楼105学生管理科;鼎湖校区交至行政楼201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学生管理科工作邮箱xsglk105@163.com。
(1)《“优秀助班负责人”“优秀助理班主任”申请表》(见附件1)需要双面打印并加盖二级学院党委公章。
(2)《“优秀助班负责人”“优秀助理班主任”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本表电子版需要以“学院+评优汇总表”命名,纸质版需要加盖二级学院党委公章。
附件:
附件1:“优秀助班负责人”“优秀助理班主任”申请表.doc
附件2:XX学院“优秀助班负责人”“优秀助理班主任”推荐汇总表.xlsx
广东理工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