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班级: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21〕7号)、《广东理工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认定为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注意:本学期已休学、退学的学生以及受违纪处分的学生无申请资格;申请了本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认定为本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申请程序
学生根据本通知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于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2日向本院系提交纸质版《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要求除签名和盖章外全部打印)。
四、资助标准
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认定为特别困难2000元/学期,困难1750元/学期,一般困难1500元/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