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理工学院学生处(学工部)欢迎您

奖助学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助管理 -> 奖助学金 -> 正文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4 浏览: 来源:学生处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对象

(一)已办理休学、退学手续的学生。

(二秋季学期未进行认定而春季学期需申请认定的学生。

(三)秋季学期已认定但春季学期家庭经济信息有较大变化的学生。

秋季学期已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而春季学期家庭经济信息无明显变化学生,无需再次进行认定直接将秋季学期的认定结果作为春季学期的认定结果

二、动态认定方式

(一)秋季学期已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如春季学期家庭经济信息有明显变化的,则需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重新填写《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所有的家庭经济信息都需要采集,明显变化的无需再次填写

(二)秋季学期未进行困难认定而春季学期需申请认定的学生,须向辅导员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各辅导员注意核查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并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填写《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

(三)秋季学期已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但已办理休学、退学手续的学生将取消其困难认定等级,不得参加助学金申请,请各学院注意核查此类学生,并填写《2026年春季学期取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表》(见附件2)。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学生提交申请:3月23331日。

(二)审核及信息采集:4月1—4月13日。

新增和变动学生的申请、认定程序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2025年秋季学期的工作通知执行,详见《关于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可参照《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及审核记录表》(见附件4)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

(三)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4月14—4月16日;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材料交至奖助贷科。

1.《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需点击“开始检查”并显示“校验通过”)电子版;

2.《2026年春季学期取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表》(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

3.《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

4.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相关材料(参照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通知的材料报送要求)

(四)奖助贷科汇总上报:4月17日—4月20日。奖助贷科负责将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信息导入“广东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系统根据采集信息自动生成学生的困难等级。

四、其他事项

(一)2025-2026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的学生名单作为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和2026年秋季学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备选名单。

(二)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工作;务必认真核实学生填写的信息,对照学生的佐证材料审核,逐一核查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确保信息无误;同时要注意对学生个人信息保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奖助贷科工作邮箱,纸质版材料交至高要校区行政楼107室奖助贷科。


奖助贷科联系人:陈桂钊;电话:0758-8387210;

工作邮箱:jiangdaizhuxu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