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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向阳”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6 浏览: 来源:学生处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帮助和激励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及遭遇家庭突发变故的学生走出困境,重拾信心,顺利完成学业,现就做好2025年“向阳”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且本学年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原则上优先资助2025年遭遇家庭突发变故学生、孤儿、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

注意:各学院认真排查申请学生本学年受助情况,避免重复资助;本次资助与2025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不重复享受。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未受违纪处分的学生;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生活勤俭节约,不参与奢侈消费活动。

三、资助标准

4000元/人,补助由学校一次性发放至受资助学生的银行卡中。

四、评选时间

11月26日至12月10日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评选对象,提交纸质版《广东理工学院“向阳”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相关佐证材料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初审

各二级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依据学生困难程度及实际情况初定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广东理工学院2025年“向阳”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奖助贷科。

(三)学生处复审

学生处审核各学院上报材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务必在12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电子版、纸质版的《广东理工学院“向阳”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广东理工学院2025年“向阳”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以及纸质版相关佐证材料至奖助贷科。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758-838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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