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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4 浏览: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理工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实习生),认定结果参考附件5

注意:本学期已休、退学的学生以及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无申请资格;退役士兵困难生只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本学年秋季学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评定程序

1.各二级学院根据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1: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以学院为单位汇总)

2.各学院评定工作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对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初审名单后在本学院范围内公布评定结果并报学生处;

3.学生处复核后将初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受助学生名单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每学期的资助标准根据相关的政策文件以及下达的财政资金来确定。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认定为特别困难2350/学期、困难1850/学期、一般困难1450/学期。

五、材料报送

1.纸质版材料:

《附件4:学生自愿放弃国家助学金情况登记表》。

2.电子版材料:

《附件1: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3.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在1120日前报送至奖助贷科,电子版发送至奖助贷科工作邮箱。电子版材料命名及要求:附件打包,命名为(**学院)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

六、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合理安排好学生的申请时间。

2.本学期已休(退)学的学生以及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无申请资格;退役士兵困难生只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请各学院认真排查以上3类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如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困难或一般困难的学生)主动放弃申请的,须填写《学生自愿放弃国家助学金情况登记表》(休(退)学的学生、受违纪处分的学生以及退役士兵困难生无需填写)。

3.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的“资助标准”“应发金额”及“实发金额”要一致(均按本学期相应的资助标准填写),“申请理由”一项参照“代码表”只需填写字母(大小写均可),可多选,“申请理由”项填写“H”的,须在“备注说明”项填写简单的文字表述

4.国家助学金评定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作为主要参考依据,同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品德表现以及生活情况等。

联系人:陈老师

地址:广东理工学院高要校区行政楼107

工作邮箱:jiangdaizhuxu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