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金申报工作的函》(穗退役军人函〔2025〕124号)及《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穗退役军人规字〔2023〕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广州市安置政策(即退役后已在广州市各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完报到接收手续),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
(一)退出现役1年内报考入学(复学)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院校的;
(二)退役后曾享受过该补助,并于2023年3月新《办法》实施以来,继续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的,非全日制学生不能继续享受补助。
二、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1日至4月25日
三、补助标准
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按实际入读(复学)时间计算(即退役复学后实际就读时间,如复学时间为2024年9月的可申报10个月补助,2024年10月复学的可申报9个月补助,以此类推,时间段为: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每年不超过10个月计发(扣除2月、8月寒暑假),总计不超过5000元/学年。
四、申请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在4月25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辅导员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退役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本人I类银行卡复印件(在空白处备注清楚姓名、电话号码、具体支行名称)各1份。
五、其他事项
从2025年1月1日起,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金审核发放工作由安置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通过学校申报的,由市局汇总整理后,分送给各区局审核。所有审核通过的,均由各区局将补助金直接划到退役士兵提供的银行卡,原则上自申报日起1年内发放到位,具体发放时间由各区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如需了解发放情况,可于申报9个月后致电所报到区局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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