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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3 浏览: 来源:学生处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申报工作的函》(穗退役军人函〔2024〕83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广州市安置政策(即退役后已在广州市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完报到接收手续),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

(一)退出现役1年内报考入学(复学)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院校的;

(二)退役后曾享受过该补助,并于2023年3月新《办法》实施以来,继续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的退役士兵。

二、申请时间

2024年3月13日至3月27日

三、补助标准

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按实际入读时间计算(即退役复学后实际就读时间,如复学时间为2023年9月的可申报10个月补助,2023年10月复学的可申报9个月补助,以此类推),每年扣除寒暑假不超过10个月计发,总计不超过5000元/学年

四、申请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在3月27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辅导员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退役证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

4.本人I类银行卡复印件(在空白处备注清楚姓名、电话号码、具体支行名称)。

以上材料各需准备一份。

五、备注

1.续报的学生只需提交本人Ⅰ类银行卡复印件。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补报以往学年的生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