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广东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023级专升本学生不参与本年度评选,已获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必修课程、专业限选课程无补考或重修,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排名20%以内,平均分80分以上。
学生参照本通知的基本申请条件,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1.校级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2.学校对获奖者一次性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