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我校奖助体系,弘扬“修德 求是 笃行 创新”的校训精神,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发掘和表彰在品德、文体、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4.学习刻苦,积极上进,成绩优良,参评年度内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
(一)道德风尚奖学金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自强不息、尊师孝亲、责任担当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感人事迹,获得师生赞誉及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
(2)积极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各种公益性劳动,乐于服务他人、奉献社会,在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获得院系级以上表彰的学生优先。
(3)具体品德表现可参照最新版《学生手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品德表现测评一项。
(二)文体优秀奖学金
(1)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文娱活动、体育活动,在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
(2)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有优秀的创意、策划或作品被有关单位或学校采纳,产生效果较好。
(3)具体文体表现可参照最新版《学生手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文体表现测评一项。
(三)能力卓越奖学金
(1)表达能力、社会工作与社会交际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能力强。
(2)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表现优异;顺利通过各类证书考试,科研创新能力突出。
(3)担任学生干部或从事公益性、服务性工作且表现出色。
(4)具体能力表现可参照最新版《学生手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能力表现测评、学业表现测评项。
三、评选时间
2023年3月23日—4月14日
四、评选原则
1.各院系根据学生2022年度在校表现进行综合评定,评选过程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学生仅可申请一项单项奖学金,不可同时申请多项。
3.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学生不得超过总分配名额的20%。
五、奖励标准
学校对获奖者一次性发放500元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六、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纸质版《广东理工学院2022年度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递交相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