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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9 浏览: 来源: 作者:xsc


各院系、各班级: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217号)、《广东理工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认定为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注意:本学期已休学、退学的学生以及受违纪处分的学生无申请资格;申请了本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认定为本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申请程序

学生根据本通知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于2021119日至20211112日向本院系提交纸质版《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要求除签名和盖章外全部打印)。

四、资助标准

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认定为特别困难2000/学期,困难1750/学期,一般困难1500/学期。

 

附件1: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61c3c83430f011cd8167c10e0c8cd742.doc (35.00 KB)